宣城市: 泾县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落实完善生育政策加强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0.2014  16:47
      近日,泾县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落实完善生育政策加强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抓紧抓好全县人口计生工作。       一是 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中央决策部署的精神实质。既要坚持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基本经验,更要创新思路,与时俱进,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三个不动摇”基础上贯彻落实“新三为主”指导方针。       二是 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提升计划生育服务满意度,做好计划生育“四证”办理工作,打造阳光计生、和谐计生。特别是要落实“单独两孩”政策的相关配套措施。       三要 夯实基层基础,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该县从2014年起,在原计生绩效工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并将绩效考核范围扩大到村级所有参与包保责任制的“两委”干部。       四是 切实加强组织、财政保障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目标责任制管理。对计生专职干部的岗位津贴每人每月再提标100元,提标部分与乡镇考核结果挂钩。同时,为表彰奖励长期工作在计生岗位上的乡镇计生干部,设立计生工作贡献奖,对在计生岗位连续工作20年以上且继续从事计生工作的,由县委、县政府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发放奖金5000元。(丁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