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 出台《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20.11.2014  18:18
      近日,淮南市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基础上,出台《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淮发〔2014〕28号)(以下简称《意见》)。       一是谋划有方,思想统一不松懈。 意见》指出人口问题是关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新时期人口发展的形势、规律和特点,充分认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稳妥实施好“单独两孩”政策,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为加快建设美好淮南、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是推动有力,全面加强不懈怠。 意见》强调要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把握总体部署要求,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强化优生指导服务,完善政策配套衔接,做好风险防控预警,确保“单独两孩”政策实施过程可控、生育秩序可控、社会风险可控。要全面加强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按照“主攻农村、提升城区”的总体工作思路,将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工作重心放在基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成立“两非”案件联合查处办公室,联合办公、联合执法。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困难计划生育家庭制度,让计划生育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促进人口有序流动,拓展和发挥好“城市生活e站(幸福生活e站)”的服务功能,提高城市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管理水平。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纳入人口计生年度党政保障措施考核,市和县区要尽快落实市、县区两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参公入序”和“三定”方案。       三是保障有效,狠抓落实不松动。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国策意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不动摇。各级党政一把手要靠前指挥,持续抓、负总责,切实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争先进位的职责。要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抓总,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形成人口计生动态监测、决策支持和公共服务等信息化应用体系。要强化财政保障。坚持把计划生育事业投入作为惠民生、促发展、保稳定的基础性投入,建立稳定增长的动态保障机制,保证并持续加大投入。(梁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