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小两口生活琐事闹矛盾频频要离婚 法院”不准离“

10.06.2015  11:07

小两口子过日子,小打小闹很正常,但一遇到事情就闹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给出的判决是“不准离”。近日,裕安区法院就接到这样一起案件。

家住裕安区城南镇的小刘和小许2011年春节经人介绍相识恋爱,恋爱一段时间后感觉不错,就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于2014年年初领取结婚证,并举办了婚礼。在共同 生活 的几年中,两人经常为一些琐事起争执。在一次换锁矛盾事件后,小刘诉至裕安区法院要求离婚,经法院审理判决不准离婚。数月后,二人再次发生矛盾,这次是小许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以案说法: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系经人介绍后恋爱一段时间,相互了解而结婚,具有一定婚姻基础。虽然在日常生活中双方因家务琐事产生隔阂,但原告只提供一份法院判决书,不能证明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原、被告双方结婚时间较短属正常磨合期,今后在生活中若能互谅互让、相互沟通、还是有和好可能。故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 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原标题:生活小摩擦 频繁闹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