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大力宣传贯彻新环保法

26.02.2016  17:13

    记者日前从甘肃省环境保护厅获悉,新《环境保护法》出台以来,甘肃省全面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以案说法”专题讲座,印发环境执法手册,将《环境保护法》新要求一对一地传达给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为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甘肃省环保厅制定实施了《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检查方案》,组成5个检查组,对全省各市、州辖区内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切实解决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批先试、久试不验”等突出问题。

  据了解,针对2014年清查出的965个“未批先建”项目目前正依法加快补办工作,省级督办的196个项目已受理97个(批复83个),市、州督办的769个项目已受理515个(批复482个);对新查出的907个“未批先建”项目进行了处罚,对符合环评受理和审批条件的,督促企业加快委托编制环评文件进度,各级环保部门依法依规加快受理和审批,并按月进行调度。截至目前,各级环保部门已受理的项目有481个(批复404个);正在编制环评报告的项目有144个;尚未委托开展环评工作的项目有207个;75个项目因停建、取消等原因不再办理环评手续。

  此外,甘肃省环保厅还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组织开展黄金采选冶、环评“三同时”制度落实、自然保护区管理、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和5次省级专项督查,深入排查和解决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违规建设项目、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等问题。

  此外,还及时印发《关于环境保护大检查历次督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督促各地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建立落实销号制度,跟踪督导373个问题进行整改。2015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6679人(次),检查企业10296家,查出违法建设项目1414个,发现违法企业855家,责令停止建设393家,责令停产704家,责令限期改正1540家,关停取缔170家,移送环境违法案件4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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