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法院首次开展微博庭审直播活动

05.06.2014  17:52
 

  安徽法院网讯  “基层法院庭审直播,赞一个!”“没想到在微博上还可以看到法院庭审!大赞!

  这是6月3日上午,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首次启用官方微博对一起民事案件进行了庭审直播后,网友在微博上的留言。微博直播庭审成为了该院创新“亲历庭审”活动的一个新环节。

  上午9时整,随着审判长陆军正式敲响法槌,瑶海法院首次微博庭审直播正式开始。

  此次庭审直播的案件为一件因招投标引起的纠纷,原告为苏州市某医疗用品贸易有限公司,2014年1月26日,被告安徽某投标中心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招标人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接受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公告发布后,原告授权其二级代理商在规定期限内参与投标上述第5、第7包的招标,同时参与投标的还有合肥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14年2月28日,招标结果公布,安徽某生物有限公司中标。但是原告通过查询被告网站,发现其在投标书中参数相应部分的数据与其网站公布的数据不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8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原告随即向被告招标中心发函质疑,并附有大量的确凿证据予以证实。招标中心召开评审专家论证会,但论证结果依然是原告质疑无效,维持被告安徽某生物有限公司中标。

  于是,原告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招标结果无效。

  庭审中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及部分庭室负责人和法官也在座旁听了案件。庭审现场,该院及时跟进庭审情况,以文字和图片相结合的方式,同步更新微博,将法庭准备阶段、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阶段生动、直观地展现在公众面前。

  随着司法公开的不断深入推进,该院将进一步展开其他类型案件的庭审直播以及执行直播,并且深化官方微博的使用方式,使庭审直播规范化、常态化,同时,还会加大网络平台建设,实现官方微博与法院工作的同步,让网友进一步了解法院,不断提升法院的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