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民调前移,现场处置110警情效果好

06.01.2017  15:31
  为有效解决110警情进口不减、出口不畅的问题,2016年以来,泾县公安局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积极与县综治委联手,通过民调前移,现场处置110警情,一招走活全盘棋,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众所周知,基层公安机关,普遍面临警力少、任务重的巨大压力。尤其是接处警工作,在警情数量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牵涉的警力越来越多,传统模式的接警、出警、移交、调解、走办案流程,不仅套牢了警力,而且在循环往复的怪圈中越陷越深,难以解套。同时,积压警情越来越多,群众意见很大,民警疲惫不堪。
  各地都一样,大量警情集中在城区。长期以来,泾县城区的接处警由巡警负责出警。巡警出警后,一般情况下,都将警情移交给辖区泾川派出所。对属于刑事案件的,分门别类地移交刑侦、治安部门进一步查处。从最近三年泾县城区接处警情况看。2014年,巡警接处警1653起,现场调解处425起,移交泾川所处理1228起,移交率占74.3%;2015年,巡警接处警1841起,现场调解处536起,移交泾川派出所处理1305起,移交率占70.9%。从数据可以看出,七成以上的案件移交给了辖区派出所,不但给派出所民警带来了沉重负担,而且社会效果也不容乐观。
  为破解难题,泾县公安局深入调查研究,找出了问题症结:首先,大幅度增加了派出民警的工作量。2015年,泾川派出所接收巡警移交案件1305起,平均每天有3.8起案件需办理。有的案件因调查取证等原因,还要持续较长时间,造成民警下不了班,长年累月超负荷工作。其次,不利于当事人之间化解矛盾。一些争端,往往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只因为当事人一时之气发生纠纷。警方介入后,往往用警车将当事人带离现场,鸣着警笛送往公安机关。研究表明,中国人觉得脸面比什么都重要,因纠纷被押进公安机关,无论输赢,说出去都不好听。这样一来,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都难。再次,容易滋长初次处警人员惰性。由于现场调处和案情移交之间没有明确界限,因此,很多出警民警都将警情一交了之,把包袱甩给下一站。
  针对存在的问题,泾县公安局在落实网格化巡控、囤警街面的基础上,依托城区三个治安岗亭设置警民联调室。同时,积极争取县综治委支持,落实调解人员和调解经费,把警民联调前移到马路上。除必须移交的刑事、治安案件外,坚决落实谁出警,谁负责,坚决落实接警、调处、办案“一站式”服务,既化解了警情,也有效避免了群众找不到人,办事效率不高的弊端。
  由于民调前移,矛盾纠纷现场处置率显著上升,工作效率更加快捷有效。2016年度,泾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共接到110指令处警2916起,现场调处2191起,占处警总数75.14%,现场处置率比2014年、2015年分别上升了32.8%、38.6%。通过民调前置,解放了警力,提高了效率,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实现了社会效益和公安自身效益双赢。(王响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