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监察局组织召开“两法”衔接配合工作座谈会

22.02.2017  11:11

为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提升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的成效,2月15日,省环境监察局组织召开“两法”衔接配合工作座谈会,肖莆局长主持会议,合肥、淮北、亳州、阜阳、淮南、滁州、马鞍山、宣城、铜陵、黄山10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同志及业务工作人员,省环监局许旭海副局长及各科室主任参加会议。

肖莆局长指出,新的“两高”司法解释和“两法”衔接办法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环境监察部门要按照新的“两法”衔接办法,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在环境执法工作中的沟通协调,强化“两法”衔接有关制度的落实,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

会上,各有关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同志就“两法”衔接配合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方法与机制等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细化部门责任、推动部门联动,现行衔接配合工作存在的问题,如何更好的促进“两法”衔接配合工作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讨论。

下一步,省环监局将结合新的“两高”司法解释和“两法”衔接办法,加强对各地的督促指导,全面推动我省“两法”衔接配合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为改善环境质量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