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举行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档案资料交接仪式

01.10.2017  09:15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环境保护部关于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环境保护税在2018年1月1日顺利开征,充分发挥税收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调控作用,亳州市全力做好环保税开征前准备和交接工作。市地税、环保部门多次主动沟通对接,为资料档案的接收和环保税的开征做好准备。9月28日,在前期大量准备工作的前提下,市地税局与环保部门相关领导出席环境保护纳税人档案资料交接仪式。仪式上,市环保局认真填写环境保护纳税人信息传递清单,进行档案资料交接,内容包括:(一)排污许可证和排污单位申报登记基本信息;(二)2016年和2017年的污染源自动监测、监督性监测相关数据;(三)2016年和2017年的排污费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数据;(四)2016年和2017年环境违法排放行为行政处罚信息;(五)地税、环保部门之间商定移交的其他排污费相关档案资料。下一步,市地税局与市环保局负责交接工作的同志将继续加强业务交流,确保2018年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