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马鞍山市工作动员暨情况汇报会召开

09.08.2018  17:52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经省委和省政府批准,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马鞍山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8月9日上午,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马鞍山市工作动员暨情况汇报会(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吴旭军作动员讲话,副组长罗宏就做好督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委书记张岳峰汇报了2017年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以来马鞍山市环保工作情况,并代表市委、市政府就做好此次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作表态发言。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左俊主持。

吴旭军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是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今年7月,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李锦斌书记强调要“严督察”,健全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发挥督察利剑作用,坚决查处“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促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吴旭军强调,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马鞍山市,主要督察中央及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等。督察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件及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同时选取蓝天保卫战、城市黑臭水体、饮用水源地、绿盾行动、固废大排查、长江经济带化工项目整治等重点领域开展督察。

吴旭军要求,做好马鞍山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督察组和马鞍山市委、市政府共同承担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严格执行纪律要求,着力实现督察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马鞍山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协助督察组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对督察组也提出了相关要求。

张岳峰表示,这次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来我市开展督察,既是对我市生态环保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更是推动我市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的一次难得契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在思想认识上做到高站位,充分认识环保督察的重要意义,全力以赴配合做好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保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市有效落实。要在服务保障上做到高标准,把配合好、支持好、保障好环保督察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无条件服从督察组工作安排,全方位保障督察组开展工作。要在问题整改上做到高质量,坚持边督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切实做到标本兼治,不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会上,罗宏就做好督察配合、受理举报、宣传报道、工作纪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省督察组全体成员;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市政府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政府秘书长,市委、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马钢、十七冶、中钢矿院、中冶华天、安工大、中钢天源负责同志;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各开发区、新区主要负责同志;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察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市环保局(环委办)班子成员等出席会议。各县设分会场。

根据安排,安徽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马鞍山市进驻时间为1个月(2018年8月9日—9月8日)。进驻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55-8358859,专门邮政信箱:马鞍山邮政9号信箱,微信公众号:马鞍山市安徽环保督察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安徽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马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和微信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马鞍山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