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保厅曝光一家监控运维公司 伪造校准记录

10.02.2018  18:42

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日前,该厅组织开展了自动监控设施专项执法检查。经查,发现安徽省碧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未按有关技术规范运维部分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

据悉,抽查到的安徽省碧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运维的5家公司中有3家重点排污单位运维过程中存在问题。

其中,安徽省碧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对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白马山水泥厂自动监控设施进行运维,运维人员在未对4#、5#线窑尾自动监测设施进行校准的情况下,伪造了当日的校准记录;省环保厅2017年12月26日执法检查时,4#线窑尾自动监测设施过滤瓶、冷凝器积水严重,现场通入SO2标准气体检测,发现自动监控设施检测出的SO2浓度仅为实际排放浓度的0.23倍。

抽查过程中,省环保厅调查发现安徽省碧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没有按照技术规范对 合肥 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安能分公司自动监控设施的粉尘仪、流速仪开展定期校准、校验工作。

2017年12月21日,省环保厅执法检查时,发现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2#线窑尾CEMS站房内标气已过期,而该公司的监控运维服务正是由安徽省碧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对此,省环保厅要求,各市、省直管县环保局要对安徽省碧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等运维单位在辖区内的自动监控设施运维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运维单位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情形的,或因未按照技术规范运维、伪造运维记录等行为导致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应采取“公开曝光、列入黑名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等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白马山水泥厂、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安能分公司、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所在地的市级环保部门要对安徽省碧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成该企业立即整改,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认真履行运维职责,对拒不改正的,应采取“驱逐辖区市场”的方式,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