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召开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新闻发布会

28.03.2018  19:43

3月27日下午,省环保厅举办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新闻发布会。省环保厅副厅长罗宏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厅大气处、法规处、环境监察局、宣教中心负责人出席,中央电视台、人民网、安徽电视台、安徽日报等二十余家中央驻皖及省主流媒体参加了此次发布会。

罗宏副厅长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此次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开展情况。他表示,为认真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现《安徽省蓝天保卫战2018-2020年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切实改善全省空气环境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厅印发了《2018-2019年度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方案》,决定从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开展为期一年,覆盖全省16个省辖市的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

他指出,本次督查一是督查相关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及督查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二是督查工业企业等大气污染源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目前,第一轮常规督查已于3月18日完成,第二轮对7个市(阜阳、亳州、淮南、池州、滁州、芜湖、马鞍山)的驻点督查正在开展。截至3月26日,各督查组共现场检查大气污染源4389处,其中2977处存在环境问题污染源,问题占比达到67.8%。督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达到4003个,其中防扬尘措施不到位1238个,占30.9%;未履行环保手续问题478个,占11.9%;VOC治理问题437个,占10.9%;城市油烟扬尘问题341个,占8.5%;“散乱污”186个,4.6%;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244个,占6.1%;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195个,占4.9%;自动监控运营管理问题53个,占1.3%;燃煤小锅炉未取缔58个,占1.5%。

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罗宏副厅长表示省环保厅将采取多种措施,进行交办和督促整改。一是各督查组每日及时转交当地环保部门处理;二是每日通过省环保厅门户网站专栏进行公开;三是对相对突出的问题,定期向各市人民政府发函进行交办,目前已分4批交办1088个;四是对于典型环境违法问题,定期通过省环保厅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下一步,对督查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责任落实问题,还将移交相关方面进一步调查处理、追究责任;对环境违法问题集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且大气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的城市,省环保厅还将进行挂牌督办或公开约谈市政府负责人,并视情况同步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切实发挥督查震慑效果。

发布会上,罗宏副厅长还就部分区域性和部分企业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通报,同时就记者的相关提问进行了回答。

随着各督查组对当地情况的不断了解、督查工作的不断深入、各类突出环境问题的不断曝光,督查工作效果逐步显现。一是传递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压力,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认识到当前工作形势、逐步正视督查发现的各类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二是从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情况来看,初显成效。3月5日全省PM2.5累计平均浓度为78.1微克,3月6日开始督查后至3月18日第一轮督查结束时下降到73微克,较3月5日下降6.5%,较去年同期下降10%;至3月26日下降到71.8微克,较3月5日下降8.1%,较去年同期下降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