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公安厅联合印发致企业公开信

26.04.2017  20:43
不断提高企业负责人环境守法意识
        近日,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致全省企业负责人的一封公开信》,号召企业负责人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污染防治要求,严厉惩治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开信》指出,近年来,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广大企业作为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果不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不认真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不全面落实污染防治要求,就可能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
  《公开信》强调,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这部号称“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明确了各排污单位许多新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尤其是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规定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许多新的更加严厉的惩治措施。企业如不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必将会受到严厉惩处,甚至付出惨痛代价!安徽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各企业的环境守法意识得到全面加强,全社会自觉守法的良好局面正在逐步形成。
  《公开信》指出,我省仍有少数企业不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违法排污,甚至发生暴力抗拒环保执法情况。2017年3月12日,宿州市砀山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在检查砀山奕翔纺织有限公司时遭到暴力阻碍和殴打,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事件发生后,砀山县环保、公安部门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严厉的责任追究,暴力抗法人员被绳之以法!环保部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砀山县暴力抗拒环保执法事件,要求各地严肃查处环境违法和暴力抗法行为、净化环保执法环境。我省各级环保、公安部门将按照环保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依法严惩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通过综合追究刑事、民事、行政等责任,提高企业环境违法成本,切实营造良好环保执法环境,维护环保执法权威。
  《公开信》倡议,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的基础,每个企业、每个人都要树立法治信仰,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希望全省各企业认真吸取砀山县暴力抗拒环保执法事件教训、引以为戒,深入学习《环境保护法》,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依法规范经营,主动配合环保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执法检查,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让企业成为安徽环保事业发展的促进者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推动者,为扎实推进绿色发展,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