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法院王雷被评为亳州“十大法治人物”

29.08.2017  12:17

            近日,亳州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结果揭晓,谯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王雷同志被评为亳州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

  此次评选活动由亳州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亳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举办。经过组织推荐,在评委会初评的基础上,确定15名“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接受公众投票。本次15名候选人物中,有竭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司法第一线辛勤耕耘的办案能手,有长期投身公益法律服务的律师、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也有在执法一线努力维护经济与社会秩序的行政执法人员。

  王雷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严格要求自己,工作积极进取,特别是2014年调任民二庭负责人以来,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他在抓好庭务管理和案件管理的同时,带头办理案件,办案数量和质量位居全院前列,在其审结案件中无一错案、无一超审、无一涉诉信访和判后缠诉和无一抗诉再审,受到领导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王雷同志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个人”,2015年分别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谯城区人民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各一次;同年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办案能手”称号;2016年4月被团市委、市青联评为亳州市十大杰出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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