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芹:司法为民写忠诚

11.08.2014  18:17
 

  

王玉芹:司法为民写忠诚

  ——-记凤台县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王玉芹先进事迹

  王玉芹,女,中共党员,现任凤台县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十余年来,不管是在哪个工作岗位上,她都尽其所能,向人们展现出最好的工作状态,最优的工作水平,最佳的工作效果,彰显了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的崇高形象。她于2001年、2002年、2003年、2007年被评为凤台县人民法院先进个人;2008年、2009年、2010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2009年、2010年、2011年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2012年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2013年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2013年7月被评为“凤台县十大杰出青年”;2008年12月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

  勤学不止内强素质迎挑战

  立案庭处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前沿,工作面广,既涉及民事、商事、刑事、行政审判的受理审查,又涉及到适用特别程序及执行立案的审查。为了适应立案审查工作的要求,王玉芹同志十分注重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把搞好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作为搞好立案各项工作的思想基础和增强工作技能的必要途径。她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工作中提高,把每项工作都当做对自己素质和能力的检验和挑战,进一步增强了对实践的认识和感知能力,努力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学习中增强了迎接挑战问题的本领。通过学习,她的立案理论水平得到了新的提高,为搞好立案审查工作,提高工作技能夯实了基础。

  用心工作公正高效

  立案庭是人民法院的窗口,各种纠纷纷繁复杂,社会焦点问题、热点问题,棘手事务在有关部门都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最终绝大多数都转向法院,涌入立案庭。立案庭每年要接待数以千计的当事人,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法院的对外形象。她在立案工作中,以“细心、耐心、热心”的态度,热情接待当事人,对立案材料认真审查,对当事人的材料形式不符合要求或所带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其具体的要求和全部材料,让当事人少跑路,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每天从上班到下班,人来人往,并且多数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且法律意识不强,不易沟通。但她却始终耐心解答、认真办理。有时立案大厅里当事人排成长队,因受理立案、解答疑问得不到休息,但她仍然不厌其烦,保持周到的服务。在她的心里,法官不是官,而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弘扬司法为民的公仆。因为案件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她每天总是第一个来,最后一个走,2013年接待来访群众4000余人次,今年1月至8月立接待立案来访群众3000余次。

  她说:立案庭设置的初衷在于便民、利民,在于把司法为民的思想贯彻落实到司法活动的各个环节,立案庭是法院的窗口,作为庭长就是要把人民法院这一法院的窗口擦得更亮,让人民群众能够透过这个窗口看到一大批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好法官,在守护着天平永不倾斜。

  勤勉敬业化解社会矛盾

  今年4月,一当事人闫某以原审程序违法,申请再审。王玉芹经过调阅原审卷宗材料,了解到闫某与王某原系工友,在工作中因琐事发生争执,以致王某受伤,王某诉至法院,诉讼中闫某未到庭,经过审理法院缺席判决闫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9000余元,王某已向法院申请执行。如该案进入再审,既增加当事人负担,又浪费司法资源,她找到执行法官,打算做执行和解工作。她先做闫某工作,告知王某受伤是事实,即使案件进入再审,将来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闫某听后表示愿意赔偿,但对方也有过错,在原判决基础上少赔偿一部分能接受。案件调解有了基础,她与执行法官共同做王某工作,开始王某表示自己可以做适当让步,但最多不能低于8000元,后来经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

  廉洁自律一身正气

  王玉芹经常说:“立案窗口是法院的门面,更要做到不徇私情,严肃执法,这样才能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五个严禁”和“五条禁令”她牢记在心,在工作中始终能够做到依法办事。在立案窗口,她做到了坚持原则,严把立案质量关。做一名女法官,既要把工作做好,又要把家庭照顾好。在这一点上她深感愧疚。婆婆生病期间她不能侍奉左右;对于年幼的孩子她不能悉心照料。对她执着的事业心家人给予了谅解和支持。由于长期超负荷的工作,王玉芹同志患有胃病、颈椎病。许多老同志都时常劝她多注意休息,不能累垮了。可她却总是说,案件这么多,自己不能休息。

  王玉芹以她高尚的人格品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忘我的奉献精神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了一名新时代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光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