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规范特殊类型招生:不得降低文化课要求

13.12.2017  04:34

近日, 教育 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高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及保送生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

通知》针对高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及保送生招生工作各自的特殊性,明确了一些有针对性的规范要求。比如对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和建设,今年重申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主要招收艺术团首席表演者或对幼功要求高的相关专业项目的艺术团成员。

对于艺术类专业, 《通知》要求完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鼓励各省份2019年创造条件组织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类)省级统考。要提高省级统考质量,完善省级统考成绩使用与高校人才选拔的衔接机制,更好地满足不同层次、类别高校选拔要求。

对于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和建设,《通知》今年重申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主要招收艺术团首席表演者或对幼功要求高的相关专业项目的艺术团成员,明确已开设有艺术类专业的试点高校不再单独招收相应专业项目的艺术特长生,美术、书法、播音主持不宜纳入艺术团招生范围。要重视从普通在校生中选拔培养艺术团成员,作为学校高水平艺术团的有益补充。

对于高水平运动队《通知》进一步明确,不在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和全国学生运动会项目范围,或相关项目没有运动员等级证书的,或生源严重不足的,有关高校应主动研究停招方案。重申高校是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中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要求高校根据教育部要求确定本校报名条件,细化学校认可的比赛、名次、主力上场队员标准等,但不得低于教育部现行规定要求。重点审核以集体项目(含团体项目、接力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高校要确定规范程序和评价标准认定考生是否为主力上场队员。

通知》还要求,2018年重点从5个方面加强规范管理,首先,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省级招生委员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以及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中的管理职责。

其次,《通知》指出,严格审核报名资格。高校是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高校不得降低报名资格条件,不得放宽资格审核标准,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和打击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的“替考”等违规行为。

再次,《通知》强调,严格规范考试管理。要求各地各校参照高考考务管理工作规定,细化考试安全工作方案,选派可靠、专业人员从事考务工作,实施标准化考试流程,确保考试全程安全、公平、公正。

通知》还明确防止个别高校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把文化关。

通知》强调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凡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被认定为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相关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