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霍山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特供”、“专供”国家机关违法广告整治

29.11.2016  23:04

  针对广告中利用“特供”、“专供”国家机关名义宣传推销商品,宣扬奢靡之风,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霍山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部署开展整治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内容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广告监测检查。以酒类、食用油、乳制品、饮料、保健品、茶等日用消费品为重点,加强对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检查,强化对电视、报纸、互联网、户外、印刷品等广告发布媒体的广告监测力度。

  二是围绕重点开展清理。重点针对: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国家领导名义等类似内容的;利用与国家机关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地点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及利用国宴、国宾等内容宣传“特供”、“专供”的;假借“特供”、“专供”或“内部特供、专用”等类似名义推销商品、服务,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三是加大互联网广告监管力度。以贯彻落实《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为契机,加强团购网站以及相关企业自设网站的广告监测检查,加大对违法网络广告的查处力度,及时责令相关责任人停止违法广告宣传,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