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纸告六子女 法官倾力调解系亲情

06.05.2015  17:04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东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父母状告六子女的赡养纠纷案。

  汪某甲、陈某某生有六子女,三个儿子和三个女儿。大儿子汪某乙想要汪某甲、陈某某仅有的6分田地,因两老人不愿给,则拒绝赡养两老人。后在多次索要赡养费无果下,两老人一怒之下,将六子女全部告上法庭,要求每个子女每月给付赡养费100元。

  庭审中,汪某甲和陈某某只委托代理人出庭,本人都没有出庭。为详细了解本案案情,圆满化解纠纷,承办法官来到两原告所住地的村委会,与两原告进行了细心的交谈。了解到,六子女中,只有陈某乙不愿给付赡养费,其他子女都愿给。承办法官意识到,必须让两位老人与陈某乙都敞开心扉,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才能真正“案结事了”。汪某乙称,这么多年来,两位老人一直偏袒小儿子,一切值钱的东西都留给小儿子,对自己很不公平,所以不愿给付赡养费。两老人则表示,他们一直对小儿子多些照顾,是因为其经济条件要差些,所以就多帮助了一点。承办法官耐心解释到,父母疼爱子女的心是一样的,且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不因任何条件改变,即使父母没给子女留什么财产,子女也应该承担赡养责任。

  最后,在承办法官的开导下,汪某乙终于认识到自己的不对,答应不再去争汪某甲和陈某某的6分田地,并同意每月给付100元生活费,两老人也撤诉,一家人终和和气气,携手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