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民政局做实做好敬老院运行维护工作

14.11.2016  12:32

        为确保民生工程持续发挥惠民生的效果,今年以来,烈山区民政局立足实际,创新敬老院的管理,出台一系列措施保证敬老院的建后管养和运行维护,持续发挥民生工程的长久效益,避免只建设不管理不使用造成资源浪费的现象。

  一、建立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资补助正常增长机制。每个敬老院按照不低于10;1的比例配备工作人员,人员工资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在每人每月800元的基础上,建立考核机制,与绩效挂钩,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每二年进行一次调整。建立自然增长的长效机制,使敬老院能留住人干活。

  二、建立农村敬老院管护人员社会保险制度。由政府出资,为敬老院管护人员和五保老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建立敬老院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   对农村敬老院收住失能、失智、生活不能自理的五保对象,建立护理补贴制度。每收住一名失能老人每人每月给予300—600元不等的护理补贴,保障失能五保老人的生活质量。

  四、建立农村敬老院基本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根据敬老院入住人数,每人每年给予600元的运行补助费用并按时发放到位。

  五、建立五保对象生病住院期间的护理补贴制度。一是农村五保对象全部参加“银龄安康行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二是对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出资购买综合责任商业险。

  六、利用省、市专项资金和福彩公益金,对有安全隐患的农村敬老院进行消防设施完善建设、对内部设施不完善的敬老院进行维修改造。提升敬老院的居住环境。


上报单位:烈山区民政局
信息作者:任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