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炒白银”挪用公款46余万

02.06.2014  23:14

  自己“炒白银”被套牢后,竟然私自挪用公款,结果亏得血本无归。合肥一公司的会计夏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46万余元,昨天上午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受审,该案未当庭宣判。

  夏某今年31岁,在合肥一家工商财税代理公司做会计。2013年,经人介绍后,一心想发财致富的夏某便开始涉足“炒白银”。

  刚开始时,夏某所投金额较小,后惊喜地发现确实可以从中盈利。于是,他便从亲朋好友那里借来四五十万,准备“发大财”。然而,事情并不像他想得那么简单,他曾在一天时间内亏损近47万。

  2013年11月14日,夏某向公司谎称,有客户需要垫付验资款人民币二十万元,随后将这笔钱挪用至某网站指定账户从事“炒白银”。

  此后,夏某以此类手段多次骗取公司资金,不仅如此,他还利用自己保管公司公章的便利,挪用公司客户的验资款近10万元。至此,夏某先后挪用公司及客户各类款项469900万元。然而,由于“炒白银”依旧失利,夏某挪用的资金全部亏损,他前后因此亏损百余万元。

  在法庭上,夏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称“炒白银”亏损后,一时糊涂私自挪用公款,他表示十分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