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炉桥司法所“四结合”助推人民调解工作

26.06.2014  13:06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近年来,定远县炉桥司法所扎实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排查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是将日常排查与专项调处相结合。在定远县炉桥镇组织开展地毯式的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对小至邻里纠纷,大至群体性纠纷进行梳理登记,并制定有针对性的调解预案,为开展调解做好充分准备。及时将可能形成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提前纳入视线,将可能转化为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初始状态。

  二是将上门调解和流动化解相结合。针对民间矛盾纠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成因复杂等特点,以方便群众、利于化解矛盾为目的,要求基层调解员将调解活动与群众的生产生活相结合,主动上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排除社会隐患,确保基层社会稳定。

  三是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打造合作平台,形成信息畅通、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着力提高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四是将人民调解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对已经调解成功的纠纷,及时跟踪回访,结合实际继续做好耐心细致的法律宣传及和解工作,巩固调解成果,避免纠纷反弹。直至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