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法院人性化救助传温情

08.06.2016  11:40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灵璧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执行救助力度,完善执行救助制度,在执行工作中注重和当事人的沟通,保持强制性执行和人性化救助的“同频共振”,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6年度截止目前,灵璧法院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余元,救济人数达10人次。

  例如,刘某甲(申请执行人之父,已逝)诉张某某借款纠纷一案,被告张某某共向刘某甲借款29000元,经多次催要,张某某均未偿还,遂刘某甲诉至灵璧法院,经法院审理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张某某将一次性付清本金和利息共计31000元。然而张某某未能如期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刘某甲向法院申请执行,该院多次开展执行工作,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僵局。

  2014年刘某某作为刘某甲的继承人,依法申请恢复执行,责令被执行人张某某履行法定义务。执行人员接手案件后,重新详细核查案情,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刘某某现已身患重病,执行人员一方面做好维稳安抚工作,另一方面迅速进行财产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而且经执行人员多次找寻,被执行人至今下落不明,执行未果。灵璧法院了解案情后,考虑申请执行人重病在身,生活陷入困境,决定对刘某某进行司法救助,于日前将3000元救助款项发放到申请人刘某某手中,让处于困境的申请执行人感受到法院的人性关怀和温情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