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科学规范灾害救助工作

27.01.2015  12:18

      为客观、全面地反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和救助工作情况,灵璧县严格做到“三个统一”,确保灾民救助科学规范。
      三个统一”即:统一灾害损失计算标准:灾情发生后,要求受灾乡镇严格按照规定,对因灾造成的各类损失统一标准和计算方法,严禁乡镇上报损失情况有高有低、帽大一尺、不切实际等问题发生,确保科学、客观、规范和准确;统一灾情上报时间:即要求乡镇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灾情,确保报灾的及时性;统一救灾救助程序:要求受灾乡镇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上报、乡镇入户核实上报、县民政部门复核审批的发法,规范发放救灾款物。

 

上报单位:灵璧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