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湖光村:“美家美户”奔小康

20.08.2020  16:05

  “以前垃圾成堆、污水成河,恶劣的环境让村民苦不堪言。现在可不同喽,与城里没啥两样,白天有保洁,晚上有路灯,空气好、心情好,精神也好。”灵璧县朱集乡湖光村自强突击队队员李雪兴奋地说。

  2018年,湖光村组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成立自强突击队,设置公益岗位,让他们参与乡村环境整治。“喇叭一响,全员上岗,腰板硬朗心情爽”,大家的干劲被调动起来。如今走进湖光村,一条条硬化道路贯穿全村,主干道全部安装太阳能路灯,绿树果园大棚交接,全村实现绿化亮化、净化美化,村民风趣地说,我们这是“美家美户”奔小康。

  湖光村的变化是我省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个缩影。乡村环境好不好、美不美,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解决好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村庄绿化、村道硬化等突出问题,才能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不懈努力,不少乡镇有了污水处理厂,家家户户喝上清洁饮用水,改水改厕改变了不良卫生习惯,畜禽养殖场粪污得到资源化回收利用……全省乡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序推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添了明亮的环境成色。

  激发热情,自觉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既要坚持问题导向,逐步解决群众关心的人居环境痛点难点,也要坚持群众视角,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发动大家热情参与。湖光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队长王腾介绍说,村“两委”创新思路多元设计开发公益岗位,环境卫生自强突击队、卫生监督队与村级保洁队一起,形成湖光村环境卫生整治力量,初步实现“尖兵突击、块面结合、组织有序、监督有效”建设目标。这些措施不仅有效规范了乡村环境整治,而且增加了贫困户的收入,激发了他们的内生动力,杜绝了“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的懒惰行为。村民不仅是环境整治的受益主体,更是建设美好家园的参与主体。以环境整治改变乡村面貌,增加工作岗位和创业机会,就能更好地引导群众提高环境卫生和健康意识,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受益、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农村环境整治既要全力而为,也要因地制宜。灵璧县探索改厕新模式,试点推广砖砌式化粪池,扎实推进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建设砖砌式化粪池厕所3500多户。针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容易造成环境污染情况,该县开展治污设施改造再提升行动,全县496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已建成运行粪污处理设施。人居环境整治,应正视农村地域广阔、村情千差万别的现实,根据各地不同阶段分类指导、分别规划,探索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方式,不能一刀切,力防千村一面。综合考虑地理、民俗、发展水平和农民关切,科学制定本地整治目标任务,把握好整治力度、建设深度、推进速度、财力承受度以及农民接受度,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示范先行、有序推进,真正让农村美起来、生活好起来。

  有机结合,提升文明。实现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必须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形成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因此,环境整治不能单独施策,必须与移风易俗、村民自治、乡村文化建设结合在一起。制定环境整治标准,把环境卫生日常维护和管理写入村规民约,明责任、强措施、严奖惩,建立行之有效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典型评选表彰机制,以身边人身边事为典型,激发活力,形成动力。灵璧县开展“立家训家规、传家风家教,倡文明树新风、革陈规除陋习”等主题活动,积极开展农村法律大讲堂,调解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实践证明,将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文化建设相结合,将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民文明素养提升相结合,既能增强农民物质获得感,又能提升农民精神幸福感,推动乡村文明提升和环境整治互促共进,实现“美家美户”奔小康。(刘振)

[ 编辑:代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