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灵璧县残疾人喜领“阳光家园”托养补贴

03.03.2015  12:43

 

宿州市灵璧县残联3月2日消息:2月27日,灵璧县145名符合条件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喜领 “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贴。 此次“阳光家园”补贴申报工作是由各乡镇残联认真核查后,填报《2014年度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家庭)资助申请审批表》,并上报县残联审批,最终县残联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每人每年500元的托养补贴款。“阳光家园计划”托养补贴的发放,减轻了残疾人的家庭负担,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基本需求,改善了托养服务条件,提高了托养服务的能力水平,帮助残疾人增强生活信心、提升参与社会能力、提高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