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两名辅警下班抓飞贼 各获奖5000元

13.09.2016  13:43

    9月11日晚,灵璧县公安局两名辅警赵光志、戴波闻成功擒获一名飞车抢夺现行作案嫌疑人,他们的英勇行为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9月12日,灵璧县公安局决定对两名辅警赵光志、戴波在全局通报表彰,并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赵光志,男,40岁,灵璧县浍沟镇彭黄村人,2014年考入灵璧县公安局辅警队伍,在浍沟派出所工作;戴波,男,39岁,灵璧县灵城镇东蔬社区人,2014年考入灵璧县公安局辅警队伍,在虞姬派出所工作。

 

  9月11日晚8时许,灵璧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邢某报警称,其陪同家人在灵城建设南路与奇石大道交叉口散步时,手提包被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抢走,包内有现金、证件及银行卡等物品。110指挥中心立即指令特(巡)警大队和灵城责任区刑警队同步赶往现场,开展围追堵截。此时,当天下午送孩子进城上学没来得及赶回家的浍沟派出所辅警赵光志正路过此处,听到受害人大声呼救后迅速追了上去,没有丝毫迟疑。这时,驾车途经该处的虞姬派出所辅警戴波闻讯后旋即调转车头,载着赵光志一起沿着犯罪嫌疑人逃离路线向西追去。在追至灵城新大桥北侧路口发现嫌疑人驾车向南逃窜后,两人驾车迅速将嫌疑人车辆逼停,合力将其擒获。嫌疑人当场扔掉手包,并哀求放过他,被两人坚决拒绝。抓捕中,戴波腿部受伤。

 

  由于该起案件发生在我县繁华地段,人流大,知情面广,一时间微信、微博相互转载,社会关注度高。县局武晓东局长、征德平副局高度重视,要求刑警大队及时跟进、扩大战果。我局刑警大队连夜抽调虞姬所、灵西所、灵城责任区刑警队等10余人的审讯组开展突审工作。局情报、网安及时跟进,开展深度研判工作。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冉某某对当晚作案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供述今年8月3日、9月10日两次在灵璧县城钟馗路、东关桥头等地实施飞车抢夺行人钱包及手机等物品。

 

  现年26岁的冉某某,灵璧县杨疃镇半店村人,2015年10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目前正处于考验期。今年收完小麦后,冉某某曾在县城一家家具厂应聘上班,可是没过几天,好逸恶劳的冉某某就不想上班,整天混迹网吧。由于不上班没有工资,不好给家人交差,他想到了不劳而获来钱快的路子-抢钱。第一次抢到两千多元钱后,他全部交给了家人,谎称是自己打工所得。每次作案后,冉某某总是故意绕圈子,以防被人追赶,发现“安全”之后才返回家里,没想到这次“套路”却失灵了。目前,犯罪嫌疑人冉某某被刑事拘留。

 

  赵光志、戴波两名同志勇擒飞车贼的英勇事迹,受到了被害人邢某一家及现场群众的交口称赞,进一步弘扬了主旋律,传播了正能量,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同时也展示了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弘扬正气,经我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在侦破系列飞车抢夺案中发挥关键作用的赵光志、戴波两名同志在全局通报表彰,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