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老农患糖尿病足被误诊 拔个趾甲丢条小腿

23.09.2014  12:31

几个月前,53岁的潜山县农民方乾会还是四肢健全的人。今年2月,他因右脚趾头疼痛到潜山县余井中心卫生院就诊,医生诊断其“足趾感染”,随后手术拔掉了他的右脚第一个脚趾的指甲。让方乾会料想不到的是:他的右脚从此溃烂不止,最终不得不截肢保命。

悲剧:

从拔脚指甲到截肢保命

方乾会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2月21日,他因右脚脚趾疼痛到潜山县余井中心卫生院看病,当时就向值班医生汇报了自己患有糖尿病。值班医生在没有对方乾会进行血糖控制的情况下,将其右脚大拇指指甲拔掉,手术8天后就让方乾会出院。出院时,方乾会的血糖指数仍高出正常值。出院后过了4天,方乾会就因手术处溃烂再次住进余井中心卫生院,住院3天后又被安排第二次出院……如此反反复复,方乾会在潜山县余井中心卫生院住院三次,断断续续治疗了两个多月,患处溃烂却日益严重,最后竟然坏死了成为坏疽。

“我看到右脚快要烂掉了,就在5月底让儿子带我到安医大一附院就诊。安医大一附院的医生说我右脚属于糖尿病足,并非余井中心卫生院诊断的足趾感染,而且感染处已经坏死,必须将患处截掉才能保住性命……”方乾会说,为了避免患处继续烂下去,6月13日,他在安医大一附院进行了右小腿截肢手术。方乾会事后才明白,糖尿病人在血糖不正常的情况下,根本无法进行手术,术后伤口也无法愈合。

“我原本四肢健全,是家里主要劳动力,如今成了残疾人,不但自己不能劳动了,还需要家人护理。如果不是余井中心卫生院的错误治疗,我也不会被截肢!”方乾会认为,是余井中心卫生院的诊疗错误导致了他被迫截肢致残,于是状告余井中心卫生院及其主治医生。

鉴定:

截肢与卫生院误诊有关

余井中心卫生院对方乾会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其右小腿截肢的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和关联程度如何?潜山县人民法院委托安徽同德司法鉴定所对此进行鉴定。

9月18日,本次司法鉴定的第一鉴定人、安徽同德司法鉴定所石修业主任医师告诉记者,经过司法鉴定,方乾会截肢的原因不仅是因为患者自身疾病加重,也与潜山县余井中心卫生院的错误诊疗行为有关。

石主任称,潜山县余井中心卫生院目前不具备诊断糖尿病足的条件、更没有治疗糖尿病足设备和技术,该院在发现方乾会的病情后,应该及时让患者转院到三级甲等以上的医院接受正规治疗。但是,余井中心卫生院并没有让患者转院,一定程度上延误了患者的病情。此外,余井中心卫生院在没有对患者进行有效血糖控制的情况下,为糖尿病患者实施指甲剥离手术,并在患者血糖高出正常值的情况下让患者出院,导致患者的伤口久治不愈,伤口感染无法控制。另外,该院医生在未查明细菌菌群的情况下,对患者的足部单纯用药,在用药方面也存在过错。

本报记者张洪金

0

编辑:高勇

资讯标签: 潜山老农 糖尿病足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