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男子殴打“老乡鸡”服务员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06.11.2014  10:40

本报讯监控视频里,一男子追逐、殴打下班女子……今年6月上旬,一段记录了滁州街头打人事件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引起强烈反响(本报曾连续报道)。昨日,记者从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此案依法审结,汪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6月1日22时许,汪某与女友准备回到滁州泰鑫城市星座的租住屋,行至电梯口时,汪某见身穿“老乡鸡”工作服的女子也在等电梯,遂要求其送外卖,女子称自己已经下班,但可以提供餐厅电话,让别人送餐。

女子的回答令酒后的汪某十分不满,当即上前对其进行殴打。女子试图逃回不远处的店内,汪某却紧随其后,将其重重摔倒在地,随后拳脚相加。后经医院治疗鉴定,女子左侧头部外伤、左眼视网膜震荡伤、结膜下出血。

事发后,汪某打人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当地警方随即展开调查。经查,汪某住在南湖附近某小区内,后将汪某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汪某在公共场所随意追逐、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应予以支持。汪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依法可从轻处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2.5万元,主动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本报记者叶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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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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