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落实举措加强城市民族工作
滁州市针对城市民族工作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际,积极落实举措,促进民族交流交流交融,有效加强了对城市民族工作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促进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完善制度。 一是健全完善城市民族工作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各地均建立完善了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民族工作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各乡镇(街道办)领导、各社区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城市民族工作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机制。二是建立完善城市民族工作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考核制度。从2011年起已连续多年的全市县域经济考核中,把城市民族工作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考核列入其中。三是建立健全城市民族工作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联络员制度。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社区均指定一名干部为城市民族工作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联络员,具体负责对本地城市民族工作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联系。四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市民族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实行了一周一分析,一月一排查,一季一讲评,半年一总结制度,规定每月17日为召开矛盾纠纷排查例会会议。
落实措施。 进一步实行和认真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制,要求各地要全面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城市民族工作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动态。建立完善城市民族工作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联席会议措施,依托公安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建立健全由统战、公安、城市执法、市场监管、民宗等部门以及相关乡镇(街道办)等参与的城市民族工作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平台,形成联合协调工作机制。
突出重点。 针对当地实际,在城市民族工作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以深入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系列活动为重点,突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点,在定远县二龙回族乡建立“滁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突出定远县中汤民族村、来安县贾龙民族村、全椒县管坝民族村等三个“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试点建设,促进全市民族团结宣传工作上新台阶,大力发掘民族特色,积极开展一村一品。同时积极开展民族体育竞技、民族文化展示等实践探索,培育滁州市城市民族工作亮点。
扎实推进。 深入开展城市民族工作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进机关、进乡(镇、街道办)、村(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城市民族工作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创造各族群众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环境。在各县市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街道)和社区建立城市民族工作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联络站,努力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就业创业、医疗卫生、子女教育、矛盾调解等方面服务。以确保全市城市民族工作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