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积极推进“三零”服务不断提升机关效能

04.11.2014  10:30

 

      今年以来,滁州市民委(宗教局)通过认真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把为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服务作为工作的第一要素,把为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作为工作的第一标准,积极推进“三零”服务,全面提升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满意度,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在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服务过程上,实现“零投诉”。在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尤其是接待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来人、来电、来访过程中,始终坚持做到“三标准”,即“服务态度标准、工作方式标准、礼貌用语标准”;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切实履行首问负责制,对职责(权)范围内的事,及时满足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诉求,对非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根据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来访事由,负责引导该人到相关单位,让来访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方便、快捷地找到经办人员并及时办事,坚持保证在工作服务过程做到零投诉,从而让所有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满意。

 

      二是在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服务效率上,实现“零积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相关程序。对来访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业务诉求,符合条件的及时、准确予以办理;对于资料不齐全或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次性告知办理条件和所需补充的材料,不推诿,不敷衍;对于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引导其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办理。保证在工作流程中做到服务质量无差错,及时为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排忧解难,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得到了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欢迎,在开展机关评议中,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评议得分较高。

 

      三是在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服务质量上,实现“零差错”。滁州市民委(宗教局)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等有效举措,不断提高机关干部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同时,强化首问负责制,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服务质量。有力的推动了滁州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提升,保持了多年来没有越级上访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确保了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的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