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着力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

25.04.2018  04:14

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经市政府专题研究,滁州市制定空气质量提升重点工程,推进“五气同治”,着力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

治气。滁州华汇热电有限公司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对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过程开展专项检查,对不同生产类别的企业属地环保部门要进行指导,全面完成滁城重点行业企业VOCs整治,并通过整改验收。2017年,已完成治理企业229家。

减煤。滁城建成区35蒸吨/小时以下工业燃煤锅炉完成50%清洁能源替代;按照环保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要求,确定全市高污染燃料类别。2017年以来,全市共淘汰燃煤小锅炉151台。

除尘。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划建设施工,严禁倒序施工;拆迁工地待开发的建设用地,督促建设单位负责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采取绿化或者透水铺装等防尘措施,发包单位应当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实施渣土车公司化运行,建成区范围全部使用环保型渣土车,淘汰大盖老旧型渣土车。

禁烟。按法定程序出台滁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对辖区内餐饮油烟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全部进行清洁能源改造,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依法停业限期整治。

控车。过境重型车辆待敬梓路、徽州路建成验收后,调整合围区域外绕行;划定国三标准及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车辆及农用车辆进城;建成滁州市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遥感监测系统与公安部门联网,对尾气超标车辆依法进行处罚;所有达报废年限的公交车立即淘汰。全市277座加油站、4座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已完成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