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天价医疗费"事件

23.01.2015  12:56

  本报连续追踪滁州“天价医疗费”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影响。昨天,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责成当地医保部门介入调查此事,尽快形成报告;滁州市卫生局表示,即使是工作人员疏漏,也反映出医院管理上的混乱,他们也将介入和配合相关部门,对滁州康复中心医院展开调查。

   人社局

  已责成医保部门介入调查

      昨天上午,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据她了解,王师傅从工伤康复的认定到申请再到确定工伤康复这方面的手续是符合政策的,这家康复医院也是经省相关部门批准,符合资质。

  刘娟说,至于康复费用,是康复病人在康复以后,由康复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他们两者之间存在着协议管理约定,以及对工伤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在这件事中,医院肯定是要承担责任,但是医保基金并没有付出去,目前已责成医保部门介入调查,尽快形成报告。

  有市民质疑“天价医疗费”的发生,是否意味着过去也发生过类似的问题,只是未被发现?刘娟表示,这件事情就事论事,医院要承担责任,这一点是明确的。但是,医保基金的钱毕竟没有付出去,还不能确定医保经办机构在监管上存在疏漏。

   卫生局

  此事反映出医院管理混乱

  昨天下午,滁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宋延举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卫生部门主要管理医疗机构依法行医、医疗行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问题,医疗资金主要由人社部门管理和使用,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发生工作疏漏,应按照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宋延举说,对于医务工作人员的失误,依现有法律法规,卫生主管部门没有相应的依据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但即使是工作人员疏漏,也反映出医院管理上的混乱,他们将全力配合人社等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对于医疗机构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在调查后形成整改意见。

   医保部门

  会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罚

  “天价医疗费”事发医院到底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滁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杨国雪说,医院应承担协议管理中的责任,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违反协议,将按照协议中的条例进行处理,一是扣款,二是处罚。不过,康复医院的这笔账务并没有送到医保中心,会根据调查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杨国雪表示,这件事情,从反映情况来看,是比较特殊的个案,康复病人家庭困难想要上班,而医院实行电脑收费,医嘱下达后如果不及时更改,收费系统就自动收费,其它地方也都如此,事发后他们已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管理。

  杨国雪告诉记者,本报报道引起他们高度重视,滁州市人社局责成他们调查,他们将去滁州康复中心医院调查,还要找康复病人进一步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