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民政局制定出台救灾应急工作规程

26.05.2015  11:30

      为加强救灾应急能力,切实保障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5月19日,滁州市民政局根据《滁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定出台了《滁州市民政局救灾应急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局) 以及相关所属单位的救灾应急响应工作职责,同时规定了应急预警响应的启动条件、流程及响应措施。
      《规程》首先明确了灾情预警响应的启动条件为“相关部门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出现可能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的情况”,及时以“滁州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发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通知。救灾预警响应启动后,市减灾救灾办和有关救灾值班人员保持在岗在位,确保通讯畅通,实行24小时待命。启动风险评估、预警发布和救灾应急准备。
      《规程》按照《滁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灾害危害程度和级别,分别启动Ⅲ、Ⅱ、Ⅰ级救灾应急响应,启动响应后,市民政局立即加大应急值守力量,市减灾救灾办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开展灾情评估、救灾应急工作以及救灾捐赠等相关工作。滁州市Ⅱ、Ⅰ级救灾应急响应启动后,市民政系统取消休假和一般性出差,全部进岗到位,成立救灾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及救灾综合组、救灾物资组、应急值守组、灾情评估组、救灾捐赠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等七个小组按照各自职责有条不紊开展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上报单位:滁州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支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