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放宽住所登记初显成效

10.08.2015  17:59

  《滁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自年初颁布以来,滁州市工商局按照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采取措施充分释放住所资源,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迄今共实现放宽住所登记85户,其中85%为园区企业,有效激发了社会创业热情。

  一是对涉及数据处理、动漫游戏开发、电子商务、商务秘书等十个行业的无污染、不扰民、无安全隐患的企业,可依法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破除中小微企业进入市场的“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为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营造更宽松便利的投资创业环境,激发其发展新活力。

  二是“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方便企业注册登记。使分支机构和主体企业可以在同一地址登记注册,或者同一地址可以登记多个企业,充分释放了住所资源,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增强了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目前已办理“一址多照”营业执照12户

  三是针对工业园、创业园、开发区、村委会引进的一些的项目、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时难以提交房产证明等权属证明材料这一实际情况,可直接由开发区、工业园区委员会、村委会出具证明材料,免予提交房产证明文件,优化了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