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工商局荣获全市“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23.12.2016  21:05

  近日,滁州市工商局荣获“滁州市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通报表彰。自“六五”普法以来,该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学法、普法、用法齐抓,理论与实践并举,普法与治理并重,形成浓厚的懂法、守法、用法氛围,为滁州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学法教育,提升执法能力。坚持“一日一题”“一周一案”“一月一课”“一季一考”“四个一”学法,数年如一日,多次受到上级的肯定和表扬;围绕《行政诉讼法》、《商标法》、《广告法》等工作重点和难点,突出“精练”,大规模对全体干部职工补充“能量”;开设真假识别课堂,建立真假商品展示室,突出“实战第一”目的;建立公务员学法学分制,  推动学法经常化;落实党组集体学法,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全局共开展集中教育26次,实战轮训5期,业务培训18次,法律考试22次。

  二是坚持普法宣传,扩大覆盖效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明确普法主体责任、每月普法时间节点,确保各项普法工作有序推进;落实以案释法,由讲解人员对鉴别商品知识进行认真详细讲解,增强广大民众维权本领;坚持媒体宣传,实现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全覆盖,在《滁州日报》、滁州广播电视台开辟特刊专版,开展新《消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5”、“4•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宣传效果;发挥12315平台法治宣传作用,使之成为普及法律的前沿阵地。

  三是坚持依法用法,确保执法规范。逐项制定权责监管细则,严格制定行政权责清单和责任清单;针对149项权责清单,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现全过程标准化监管;以案审、复议、诉讼、听证等方式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举报申诉处置、行政答复等对执法全程进行监督;坚持行政诉讼首长出庭应诉机制,出庭应诉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在全市率先推进行政机关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聘任工作,为工商行政执法、疑难问题讨论、重大行政决策等群策群力;强化说理文书制作,把行政处罚事实讲清,道理讲透,用法讲准;开展行政指导,营造和谐执法环境,推进服务型执法;公依法向社会公开商品抽检结果、案件处理情况等,提高执法透明度和行政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