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工商局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20.03.2017  17:33

  滁州市工商局、市消保委围绕2017年“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主题,精心组织实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全面展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果,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举办首届3·15公益晚会。3月13日,以“诚信滁州 消费无忧”为主题的滁州市首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公益晚会在滁州大剧院精彩上演。晚会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办,滁州市广播电视台承办。整场晚会内容丰富,有典型案例曝光,有观众互动,有文艺演出。通过播放案例短片,针对汽车售后、假酒贩卖、自媒体贩售假卷烟等消费现象中的典型侵权行为进行了揭露,提醒市民在消费过程中提高警惕性;围绕2016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成果、维权案例消费投诉五大热点、打假数据及案例、市场食品安全问题等内容进行了权威发布;相声《谁说咱买贵了》、情景小品《将心比心》等节目寓意深刻,表演生动,不断把晚会气氛推向高潮。

  二是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3月14日上午,市工商局局长、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左宁与消保科科长杨勇、消保委秘书处副秘书长梁岩走进滁州人民广播电台直播室,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就消费维权工作做相关介绍。直播现场,左宁局长回顾了2016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详细解读了中消协“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的涵义,介绍了全市工商和消保系统围绕年主题开展的重点工作,回答了听众有关维权、房地产虚假宣传等方面的咨询;杨勇科长就3月15日施行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亮点内容进行了宣传;梁岩副秘书长介绍了2017年滁州市3·15活动安排等问题。

  三是举办“3·15”广场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市工商局、市消保委在乐彩城广场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质监局、食药监局、发改委(物价局)、烟草专卖局等9家行政执法部门在活动现场设置了展台,向消费者宣传年主题、消费维权知识、法律法规,并接待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供电、邮政、银行、保险公司等近30家大型公用服务企业及诚信承诺联盟企业,向社会主动宣传承诺服务内容,打造诚信服务理念,展示企业形象;滁州市仲裁委员会、银行业协会和保险协会也积极参加广场宣传活动。在设置主会场的同时,还在该市白云商厦、商之都、大润发、苏滁产业园等地设立25个分会场,开展街头宣传活动,做到市县联动,城乡互动,社会共动。同时,组织工商红盾维权志愿队和滁州学院大学生志愿服务队共30名志愿者在乐彩城主会场开展法律法规资料宣传,解答广大市民的消费疑惑,增强市民消费维权意识。活动当天,共搭建彩虹门14个,摆放各类展板100余块,设立咨询点40个,接待消费者咨询1000余人次,受理投诉数百件,向消费者散发宣传材料10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