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工商局“三措并举”大力推进“放管服”工作

13.10.2016  14:36

  今年以来,滁州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抢抓机遇,锐意改革,通过降低准入门槛、加强后续监管、优化政务服务等举措,不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简政放权,有效破除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

  (一)落实“先照后证”。严格按照市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文件精神,将1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先取得《营业执照》后,可从事一般项目经营;对须经审批方可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凭相关材料向有关审批部门申请并取得批准文件、许可证书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全市已有4278户市场主体完成“先照后证”的设立、变更登记,涉及到食品、餐饮、运输、网吧、旅游等多个行业。

  (二)实施“五证合一”。2015年9月,在全省工商系统率先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全市共核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0667户。在此基础上,积极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于今年8月29日,在全省再次率先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比国务院规定的10月1日全面实施提前了1个月。截至9月底,全市共核发“五证合一”《营业执照》1797份,其中:新设企业746份,变更643份,换照408份。

  (三)推行电子登记。继4月15日,市局登记注册窗口核发全省首份网上受理登记营业执照后,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又通过自主开发的企业登记注册电子化平台颁发了全省首份电子营业执照。创新开展“互联网+工商服务”工作模式,实现了工商登记注册业务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目前,共有80项工商业务可在网上申报。累计完成网上办件178件,其中办理新设立登记65件,名称核准登记113件。

  (四)简化住所登记。结合滁州实际,制定出台了《滁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滁政秘〔2014〕187号),按照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采取措施充分释放住所资源,降低中小微企业准入门槛,满足了企业的需要。迄今共实现放宽住所注册登记135户,其中85%为园区企业。

  (五)放宽名称登记。授权琅琊、南谯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其辖区内的私营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登记。目前两区共办理新设私营企业2709户。将冠“滁州”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受理权限下放至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权限下放至琅琊区、南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依法须到工商总局申请核准的不含行政区划等企业名称实行全程电子化办理,有效节省申请人时间、精力和相关成本。

  二、放管结合,逐步扫除市场秩序监管的“盲点”

  (一)出台文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滁州市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目录》。根据国务院令第666号,对国发〔2015〕62号、皖政[2016]9号文件中原属工商牵头的项目重新认定了监管部门。《意见》的出台,对于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厘清部门市场监管职责、明确部门监管义务、落实部门监管任务、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等有着重要意义。

  (二)认真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着力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积极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完善企业诚信公示系统。截至6月30日,全市2015年度内资企业年报率为90.14%、外资企业为96.45%、个体工商户为97.35%、农民专业合作社为95.35%,全面完成了国家总局制定的年报率不低于85%的目标任务,较去年有了明显提高,受到省工商局通报表彰。

  (三)积极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对未参加2015年度年报的3930户企业、3205户个体工商户,全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在申报商标品牌以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方面进行限制。对连续三年未年报公示的2136户企业,由省工商局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和禁入。

  (四)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定了《推广随机抽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今年以来,先后对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企业公示信息、公用企业、安全生产和去产能等重点行业以及2015年度企业年报工作进行“双随机”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发现相关问题及查处结果依法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示。

  (五)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依托滁州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将市场主体的相关信息推送到共享库,告知有关许可(审批)单位查收相关信息,及时做好后续行政许可和监管工作;对经营范围涉及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市场主体,在核发营业执照时,书面告知其须到相关许可(审批)部门办理许可(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许可(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三、优化服务,主动消除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

  (一)实行当场办结承诺。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窗口对新设立企业和招商引资项目办理登记业务的,一般情况下,在申请材料齐全受理后,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情况特殊不能当场办结的,应作出说明,并在3个工作小时内办结。

  (二)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对现有企业登记注册流程进行梳理简化优化,做到“三个统一”,即登记流程统一、材料标准统一、审批标准统一。印制宣传办事指南,使群众对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的各个步骤及流程“一看就明白,一办能办成”。

  (三)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积极宣传商标知识,引导企业走品牌之路。今年新增1件中国驰名商标,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1件,安徽省著名商标163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2788件。实施合同帮扶解忧工程,把“守合同重信用”作为打造滁州诚信金名片的关键选项。今年新增6家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增长率位居全省前列,创历年新高。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守重”企业22家,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97家。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仅上半年就助企融资23.61亿元。商标质押贷款数量和贷款金额连续5年位居全省第一,受到省工商局通报表彰。

  (四)激发创业创新热潮。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9月底,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3472户,同比增长34.3%,其中:新增内资(含私营)企业6640户,同比增长32.7%;新增个体工商户16241户,同比增长31.6%;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557户,同比增长37.3%;新增家庭农场977户,同比增长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