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局荣获“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

20.05.2014  12:37

近日,滁州市局荣获滁州市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市局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权责、规范行为,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均取得了突出成效。目前,该局依法行政工作已连续5年被市委、市政府被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其他领导协作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体系,将依法行政工作贯穿食品药品监管始终。 

二是提升机关学法用法意识。建立学法培训、学法考核机制,开展执法能力建设,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干部职工中形成了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三是完善制度体系。新制定了《行政复议办理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办理群众举报投诉和咨询工作规定》等制度,健全了涉及执法现场检查、行政审批、日常监管、行政处罚、执法纪律等多个方面共20多项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形成了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良好局面。 

四是突出执法监督。加大执法督查力度。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行政许可回访、执纪情况反馈活动,定期开展“征求意见月”活动,广泛征求药品、餐饮企业和相关部门对我局在执法效能、日常监管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大对执法人员在行政审批、审评认证、监督检查、稽查办案等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 

五是强化普法宣传。围绕新的《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培育守法的管理者、诚信的经营者、知法的从业者和懂法的消费者为目标,扩大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的覆盖面,使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得到基本普及,社会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