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委书记李明批示赞扬法院工作

15.01.2015  00:49
 

  安徽法院网讯        1月9日,滁州市委书记李明在滁州中院工作报告送审稿上做出批示,指出:“过去的一年,市法院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成效是明显的。望在新的一年内,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为依法治市、推动‘三个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4年,滁州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在审判实践中突出抓好司法服务、司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滁州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4年,滁州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9232件,审结35618件,同比分别增长9.8%和7.5%;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4249件,审结3887件,同比分别增长了4.6%和5.3%。全市两级法院共有97个集体、128名个人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其中滁州中院荣获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专项积案清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省级文明单位;明光市法院潘村法庭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南谯区法院荣获“全省优秀法院”称号。

  滁州市委高度重视法院工作,2014年8月8日,滁州市委书记李明携市政府、市政协、市委政法委领导深入滁州中院实地调研、指导工作,充分肯定法院工作,要求该市两级法院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法院自身工作的核心追求,把服务滁州发展作为重要大局,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重要任务,认真履职,做好依法治国的保障者和执行者。该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李明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盯冲刺全省法院第一方阵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着力建立健全服务保障和便民利民的各项举措,狠抓队伍司法能力和司法作风建设,使该市法院整体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