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加快“四个体系”建设 大力推进依法治安

29.06.2016  00:09
      日前,滁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立足于加快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安,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作出具体规定,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做好新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加快制度体系建设。抓紧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做好与新《安全生产法》配套衔接。及时清理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是加快责任体系建设。依法加快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

      三是加快执法体系建设。重点是“5个突出”:突出抓好重点监管对象、突出抓好源头治理、突出抓好基层、突出抓好“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出抓好警示教育。

      四是加快保障体系建设。明确监管执法地位,健全监管执法机构,配齐执法人员。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监管执法信息化支撑平台,增强安全监管执法时效性。运用市场机制为安全监管提供支持,在重点行业领域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培育发展专业服务机构,在隐患排查治理、抢险救援、决策咨询等方面提供技术服务。 责任编辑: 金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