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以问题为导向加大环境整改力度
今年以来,滁州市不断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信访交办件30批次165件,完成省环境保护委员会交办件72件。
一是高度重视,形成联动。市委常委会多次听取关于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汇报,市领导对部分环境问题进行暗访,带队调研突出环境问题,并召开交办会议。先后成立中央环保督察滁州市联络组和环保督察问责工作小组,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坚持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立行立改,实行销号制度。进一步细化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深入一线,包保督办。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市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关于印发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市委、市政府领导包保各县市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包保具体整改项目,市领导带领市直包保单位按照工作计划、时间节点下沉到各县、市、区进行督查督导,推动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是动真碰硬,严肃问责。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和环保部门紧紧围绕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在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的基础上,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推动整改、以问责倒逼履责。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信访件11件;共受理省环保委交办突出环境问题2件。共对46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诫勉谈话10人、通报批评2人、书面检查12人、批评教育4人、约谈4人。
四是通报曝光,回应关切。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环保部门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做到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涉案问责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及时发布督查问责信息、曝光典型案例,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在全市上下形成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舆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