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五项举措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是积极推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2014年7月,滁州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地区,该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滁州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出台了《滁州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保护对象、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及实施步骤。
二是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救助机构全覆盖。将“滁州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更名为“滁州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全市现有市直,定远、凤阳、全椒、来安4县,天长、明光2市,共7个救助站,实现县市区救助机构全覆盖;以滁州市救助管理站为龙头,县级救助管理站为基础,乡镇(街道办事处)临时救助点为补充,村(社区)救助咨询引导点为依托的四级救助保护管理工作网络实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全覆盖”。
三是建立未成年人基本信息库。在滁州市琅琊区和南谯区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摸底排查工作,建立未成年人基本信息库,记录未成年人个人、家庭、社区、学校的基本状况,已经摸排51463人,发现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留守流动等2333人。
四是开通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热线。2015年6月开通滁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和救助12355热线电话,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人员,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和响应机制,建立儿童工作者强制报告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对漠视、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等事件进行调查核实,评估未成年人受伤害程度,为未成年人提供及时保护、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
五是重点突出特殊未成年人帮扶。将全市孤儿纳入医疗救助范围,2015年为1664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1211万元;高度关注携带未成年人乞讨现象,积极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和保护,2015年全市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212人次。各级救助机构为有需求的困境未成年人提供临时照料、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亲职能力培训、帮扶转介等服务,根据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和扶贫开发等政策,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现相关权利,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上报单位:滁州市民政局 |
信息作者:王启龙 胡青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