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五措护航共守蓝天

02.08.2017  03:12

近日滁州市出台《滁州市2017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大力实施“优企、治气、减煤、抑尘、控车”工程,强化联防联控,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优企。抓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整治工作。2017年7月,对全市火电、水泥、垃圾焚烧厂等重点行业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同时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完成时限,督促超标企业及时实施整改。对存在的问题建档,并逐一销号。同时,全面加强对火电脱硫脱硝、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平板玻璃脱硫脱硝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减排工程的运行管理,确保排放浓度和处理效率均达到目标要求,争取全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6年分别削减2.64%和3.08%以上。

治气。完善秸秆收储体系,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开展秸秆产业化示范园区建设,争取2017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加大秸秆禁烧督查力度,努力实现在保持重点禁烧时段零火点的基础上向全年禁烧零火点转变;积极推进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划定工作,持续抓好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污染整治;加强城市建成区烟花爆竹禁限放。2017年底前,各县(市)政府要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办法,明确禁限放的时段和区域;印发《2017年滁州市重点行业VOCS达标治理工作方案》,确定全市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管控企业名单,全面开展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2017年,争取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2%以上。

减煤。严控燃煤消费总量,逐步降低煤炭消费强度。加强煤质抽检,加大对煤炭储运、销售、使用企业的分类管理。加快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为燃煤锅炉淘汰提供基础条件。严控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发电。积极推进全市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节能改造,2017年力争完成华塑公司一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依法取缔非法采石场及其他矿山,严厉打击无证盗采行为。开展燃煤小锅炉淘汰情况专项督查,重点检查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是否全部完成,建成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是否存在燃煤小锅炉,已改造的燃煤小锅炉是否存在死灰复燃,是否新批准建设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等。加快推进乡镇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地方政府按照《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并立即整改。

抑尘。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工程项目在加装视频监控、监管人员到位、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经报备批准并获得施工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须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装置并与住建部门联网,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加强城市道路、管网、河道改造等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围挡、主要施工道路硬化、洒水、裸土覆盖、土方运输密闭等措施。强化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整治城区主要道路洒水降尘每日4-6次,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加大频次,并加大雾炮车喷洒水,防治扬尘污染。加强拆迁扬尘污染治理,落实湿法拆迁作业,拆迁工地现场实施封闭围挡,拆迁垃圾及时覆盖或清运,清运过程不得有“抛、洒、滴、漏”等现象。

控车。加快黄标车与老旧车辆淘汰,2017年全部淘汰全市范围内的黄标车,对黄标车、老旧车辆淘汰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淘汰工作取得实效。开展对高污染车辆、无标牌车辆的专项督查行动,同时开展报废汽车上路行驶及拆解情况督查,严查各类报废汽车违法行驶,督促报废车辆履行报废手续,确保报废汽车应拆尽拆。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管,各地要在2017年7月底前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非法生产、销售油品,非法流动加油罐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成品油质量升级取得实效,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对汽车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开展专项抽查。加强停车场扬尘污染治理,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