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五个突出”打击传销成效显著
滁州市在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工作中,不断强化“五个突出”,即:突出组织领导、突出稳准狠打击,突出快捕快审快判、突出对出租房行政处罚、突出宣传教育。通过狠抓和落实“五个突出”,使一度在滁州猖獗一时的近6000余人的传销组织销声匿迹。近日,安徽省综治办、省工商局、省公安厅联合下文认定该市为2016年度无传销城市。
一、突出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组织领导机制,由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打传领导小组组长,公、检、法、司等二十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同时将相关职能部门纳入成员单位。有效形成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层层打传工作格局,为深入开展打击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在每月工作会议上,都将打击传销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并由市委督查办公室跟踪督办,在此基础上由市政府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打击传销形势工作研判分析会。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困难,及时制定解决办法,拿出工作措施,保证打击传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领导挂帅,亲临一线。在历次大型专项行动中,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市委政法委书记都亲临一线,战前动员,靠前指挥,使全体参战人员受到极大鼓舞,从而为夺取专项行动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突出稳准狠打击。在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工作上,要取得实质性成效,最根本直接的办法就是立足稳准狠地打击。为此,滁州针对传销日益猖獗的严峻形势,以铲除传销团伙为目标,以毁灭性打击为手段,由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合成打击,每年都开展多个集群战役,“拔点”战役和“斩首”行动,多层次、多批次、多角度地对传销活动予以毁灭性打击。专项行动中各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捆绑作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敢于打、勇于打、善于打,挖窝端点,摧毁网络,抓头目,打骨干,灭团伙。先后抓获传销参与人员2600余名,刑事拘留传销骨干分子321人,传销组织者25名,摧毁网络传销8处,对“中文直达”、“梦幻之旅”等9名网络骨干分子予以刑事拘留,教育遣返2200余人,取得重大战果。
三、突出快捕快审快判。打击传销不能纸上谈兵,更不能走过场,一打了之,一遣了之的做法只能促发传销更加快速地蔓延,最终形成遣了返、返了遣的恶性循环中。因此要实现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最终目标,关键体现在一个“判”字上。对此,滁州市在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上,充分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认真落实公安、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协调,从而实现“快捕、快审、快判”的目标。如“香港仟亿集团”以李某为首的传销组织中8名骨干分子分别被判处了3-5年不等有期徒刑。以刁某某为首的“中文直达”网络传销4名骨干分子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2015年以张翠平为首的河南籍从事“1040工程”27名骨干分子分别被南谯区法院判处1-3年有期徒刑。去年又对田秀木等28名从事“1040工程”传销骨干分子分别处以刑罚。通过“快捕、快审、快判”的有效落实,极大地震慑了传销分子,使整体打击严峻形势得到根本扭转。
四、突出对出租屋主的行政处罚。加强对出租屋主的管控是打击传销整体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源头治理的根本途径。对此,滁州市在出租屋管控上,出台一系列有效措施:一是制定了《滁州市出租屋管理办法》,对承租人、出租业主提出了要求,明确了责任。二是在管控出租屋的基础上出台了《滁州市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对流动人员进一步加强管理。其侧重点是根据承租人租住情况,全面对流动人口信息细致地采集、审核、录入和更新。及时准确掌握外来人员活动情况。并从中发现在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传销人员,为精确打击提供了保证。三是加大对出租业主的行政处罚。按照《禁传条例》相关规定,滁州市在打击工作中全面加大了对出租业主的处罚力度,凡业经确认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地、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在执法实践中,对出租人提出的申辩理由,一般情况下不予采纳。也就是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只要传销在你的租屋内进行,屋主都将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及连带经济责任。只要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的,条例不强调违法主体的主观故意,也就是无需出租行为人“明知或应知”,对客观上实施了条例规定的行为,出现行为的后果,就可以依法予以处罚。据此,滁州市执法部门先后对紫琅阁大酒店,金满楼大酒店和明城大酒店处以5-10万元罚款。对发能国际龙蟠南苑、汇景苑和天逸华府等社区52户出租业主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通过强有力地管控措施,使广大出租业主懂法、知法、守法,为遏制传销膨胀式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突出宣传教育。打击传销和防范传销应“两手抓”,在打击的同时,做好舆论宣传。宣传是提高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对此,滁州市十分重视打传法律法规宣传。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要求,采取“三个强化”:一是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社区、重点人群的宣传,大力开展了“五进活动”,即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市场、进工厂。二是强化宣传的针对性。重点是介绍禁止传销法律法规、介绍“1040工程”、“资本运作”、“加盟连锁经营”的运作模式和内在本质,剖析其欺骗伎俩,增强群众识别传销能力和抵制传销意识。三是强化对参与传销人员的宣传,市工商、公安部门从通信部门调出入滁传销人员局域网手机号段,以群发方式不间断发送相关宣传内容,使其认识到传销是一种违法犯罪活动,从而在根本上动摇参与传销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