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天价医药费”追踪:将全面清查康复病案

06.02.2015  12:58

  滁州市“天价医药费”经本报连续追踪报道后,引起当地高度重视,滁州市委书记李明作出批示。昨日,滁州市人社局对此作出回应,对事发医院——滁州康复中心医院作出限期整改、暂停工伤康复医疗费用结算等多项处罚。

  滁州市医保部门将对该院2014年康复病案全面清理核查,对部分患者进行回访,加大监督力度。

  回应

  市委书记批示本报报道

  “欢迎贵报监督报道!”昨日,滁州市人社局副局长刘娟对记者说。今年1月21日,本报对滁州康复中心医院惊现“天价账单”,一位市民治疗时被虚报200多次一事进行了报道。报道刊出后,滁州市委书记李明作出批示,滁州市人社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深入了解情况。记者随后在滁州市人社局“天价账单”情况反馈中看到,市民王师傅的工伤康复费用处在滁州康复中心医院的记账阶段,康复中心医院没有报送到市医保中心审核,工伤基金没有支付工伤康复医疗费用。

  事发后,滁州市康复中心医院就其管理不严已制定了整改方案并作出处理:给予主要责任人治疗师解某停职检查处理,扣发科室负责人朱某某、治疗师温某某、戈某某、沈某某当月奖金。

   处理

  清查事发医院康复病案

  经过连日调查,滁州市人社局已经摸清楚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并形成处理意见。滁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滁州市工伤康复服务协议》,由滁州市医保中心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对滁州市康复中心医院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三个月。整改期间,暂停工伤康复医疗费用的结算,直至整改期满后通过审查。此外,市医保中心将扣除该院康复费用10%,根据对其年度考核情况再行拨付。

  “医保部门将对这家医院2014年以来已发生的工伤康复职工病案和清单进行全面清理核查!”这位负责人说,他们同时会对部分患者进行回访,加大监督力度。如果发现违规情况,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与此同时,滁州市人社局将该起事件上报省人社厅,建议审核取消其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反省

  加强各项基金审核监管

  “这起事件我们要深刻反省,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基金的管理。”滁州市人社局认为,该市下属医保中心工伤科对滁州市康复中心医院的工伤康复管理工作存在检查不到位问题,对滁州市医保中心进行通报批评。

  “我们的医保中心应以此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工伤基金、医保基金、生育基金的监管制度和措施,加大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现场监督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各项基金的审核,确保基金使用合理合规。”这位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