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法官到实验中学讲授法制课

12.05.2016  18:38
 

  安徽法院网讯    为增强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5月11日下午,滁州中院刑二庭负责人樊朝勇应邀到滁州市实验中学为该校初一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在法制课上,樊朝勇法官以《青少年与法》为主题,为广大师生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违法和犯罪”的区别。他结合具体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生动阐述了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和敲诈勒索罪等,并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原因讲述了如何加强自我防范,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讲课的最后,樊朝勇法官希望同学们在学好书本知识同时,还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公民。

  一个小时的法制教育课很快结束了,但同学们意犹未尽。大家一致认为,法官到学校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很有意义,讲课内容贴近中学生实际,浅显易懂。在今后学习生活中一定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强化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