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推行“四个管理法”提升工作质效

27.01.2015  12:29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滁州中院以审判管理为突破口,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基层基础为重点,推行问题管理、一线管理、规范管理、激励管理法,努力用新举措、大力度推进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实现法院工作与滁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级法院重点工作部署和人民群众期待要求相同步。

  努力推行问题管理法。该院把查找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盯住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审判管理“三化年”活动,每月通报审判绩效,每2个月召开一次审判管理碰头会。院领导定期约谈绩效排名最后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极大触动基层法院,有力促进审判质效提升。2013年,该市审判绩效为85.45分,获得省高院的通报表扬。2014年,该市审判绩效审判达92分,审判绩效进一步提高。

  大力提倡一线管理法。开展“法官四送五进”活动,组织法官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军营,通过送法律、送建议、送信息、送服务,一线了解司法需求,一线帮助解决问题。推进滁州市社区法官工作室建设,编织便民服务网,突破法官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该市共设置21个城区法官工作室,102个农村法官工作室,接待群众来访3000余次,开展法律宣传640余次,调处矛盾纠纷1400余次,诉前调解1600余次,将大量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在诉前,消除在基层。2014年6月20日,新华社、安徽法制报等部分中央、省级媒体对我市法官工作室建设进行了专题采访。开展院领导坐一天窗口、带案下访活动等,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因案施策化解矛盾纠纷。强化全市“一盘棋”思想,完善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每月深入所联系的基层法院,指导督促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统筹推进该市法院工作上下联动、有序开展。

  认真实施规范管理法。先后制定、修订了70余项规章制度,健全制度管理体系。如针对审判管理制定了“1+8”制度,考核工作制定了“1+7”规定;制定《规范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促进均衡分案与均衡结案的有机结合。出台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案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等类型化案件会议纪要,较好统一了司法尺度。制定《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及责任追究办法》,细化工作措施,筑牢防止冤假错案的制度防线。建立二审案件发回改判沟通机制,得到省高院的推广。

  大力实施激励管理法。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加强干部选任工作。2013年以来,该市法院共有133名干警职级、职务得到调整,从基层遴选7名法官,有效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为22名青年法官指定导师,召开“青年法官的社会担当”等主题座谈会,加快年轻法官的培养。出台《干警慰问管理办法》,建立干警谈心谈话制度,举办心理知识讲座,召开审判长座谈会,帮助干警提高心理抗压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激发潜能,提升效能。在该市法院系统组织开展向全国优秀法官、安徽十佳百姓心中好法官刘学讲同志学习活动,促进干警把创先争优融入岗位职责。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开展“青年文化月”系列活动,组织书画笔会、文学创作大赛、演讲比赛、开设法官书屋等,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增强干警的职业归属感。2014年7月10日,人民法院报以《提升职业尊荣感,激发工作积极性》为题,对该院法官队伍建设工作作了深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