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 “四个抓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09.2016  03:36
 

  安徽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滁州中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全局统筹谋划,积极推进法院工作。重点是突出“四个抓好”。

  抓好发展规划,坚持明大势、看大局,准确把握滁州法院发展阶段性特征和新的任务要求,在全省法院率先制定《滁州法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切实增强法院工作的前瞻性与科学性。

  抓好司法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出台《关于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以10项措施服务脱贫攻坚;围绕深化全市农村改革和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召开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座谈会,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案件会议纪要》,加大司法保障“三农”发展力度;认真总结滁州霞客系列企业破产重整案件经验,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抓好要案审理,依法审理安徽省商务厅原厅长曹勇受贿、滥用职权案、被告人王强、曾志伟等10人故意杀人、聚众斗殴、赌博案、郭超故意杀人案(菱溪湖命案)、花明贵等26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地沟油”案等,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抓好机制完善,进一步健全法院与行政机关联席会议制度,与滁州市法制办联合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行政登记案件专题调研,进一步推进类型化行政争议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