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四个力”服务“三农”发展

27.06.2016  20:30
 

  安徽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徽视察时的讲话精神,为滁州市从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滁州中院“四个力”强化职能发挥,服务“三农”发展。

  一是司法服务有力。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出台《关于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司法支持脱贫攻坚的力度;结合农业现代化建设需求,开展涉农审判调研,修订服务“三农”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突出司法服务的针对性。

  二是职能发挥强力。强化涉农审判工作,开辟立案、审判、执行“绿色通道”,实行繁简分流,提升审判质效。加大类案指导力度,邀请市人大、法制办、农林局、农委、国土局、检察院以及在滁部分律师代表,召开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座谈会,出台《会议纪要》,统一裁判标准,防止“同案不同判”。

  三是功能延伸续力。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和法官工作室深入一线、服务“三农”中的作用,大力推进“五优”人民法庭建设,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更多的复制到法庭诉讼服务站,继续推进法庭直接立案,今年以来共直接立案1556件;全面开展“四好”法官工作室建设,全市社区法官工作室由去年的10个扩展到今年的26个,全市法官工作室上半年妥善化解矛盾纠纷1331件,为涉农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服务。

  四是多元解纷得力。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建立纵向贯通,横向联通,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在线矛盾纠纷解决信息系统,出台《关于建立涉农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做好涉农群众矛盾纠纷的梳理、调解工作,上半年,全市法院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案件1300件,有效满足“三农”发展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