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加强保险纠纷对接机制建设

26.05.2015  16:49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随着现代保险服务业迅速发展,涉保险公司的纠纷日益增多,每年涉保案件约占整个交通事故案件的84%。由于案情复杂、标的多、金额大、人数多等特点,大多数的案件都只能以判决方式结案,调撤率总体水平不高,每年均维持在20%左右。

  为了回应保险纠纷双方当事人对权利救济便利化和纠纷解决方式多元化的迫切需求,2014年8月,滁州中院与市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了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以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纠纷解决渠道。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立以来,滁州中院涉保案件共结案470件,其中调撤193件,调撤率41%,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调解效果。

  近日,该院院长陈严法召集相关部门听取滁州中院加强保险纠纷对接机制建设推进情况汇报。

  听取相关部门汇报后,陈严法强调要坚持“三个主动”,推进保险纠纷对接机制建设:一是要主动对接。要对参与诉前调解的相关组织主动进行对接、沟通,不能形成隔阂;二是要主动服务。要形成立案庭领导、业务庭指导、相关人民调解组织主导的格局,并发挥作用;要善于统筹,滁州中院立案庭要以服务为主体,抓好合力,对全市法院进行全局统筹;三是要主动解决好问题。对于相关部门汇报的几个影响案件调撤率的问题,可以与保险行业等部门进行交流、协商,形成会议纪要,并接合滁州实际,订立相关调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