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以四中全会精神指导司法体制改革

31.10.2014  18:22
 

  安徽法院网讯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我省首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指导改革的纲领精神,结合审判工作多途径开展研学,杜绝学用“两张皮”。

  自上而下“真学”。第一时间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的形式传达全会精神,制定下发《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活动方案》,指导两级法院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活动。要求全市法院按照通读学习、辅导交流、深化学习三个阶段循序渐进组织学习,充分利用法官大讲堂、支部学习、法院局域网等平台,将专家辅导、干警自学、互动交流相结合,确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由点及面“真干”。做到“三个结合”,即立足法院实际,将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推进执法办案相结合,与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相结合,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相结合。积极开展年终会战,努力冲刺全省第一方阵,在推进平安滁州、法治滁州建设上抓落实;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加大诉讼便民服务建设力度,在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上抓持续;积极探索“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还权于合议庭,在司法体制改革上抓试点。

  由内及外“真抓”。进一步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在积极推进“三大平台”建设基础上,建立法院新闻“月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电影“三微”手段,全方位公开法院各项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集中开展代表委员联络监督“五个一”活动,即走访一个辖区法院、人民法庭;旁听一件案件庭审,见证调解、执行;参观一次人民法院的审判法庭、信访大厅及文化建设设施;向代表、委员通报一次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介绍法院面临的困难;征求一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